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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基层工会年节慰问支出标准涨了,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

来源:时间:19-09-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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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
     你的过节福利可能要涨了
     基层工会年节慰问支出标准上涨
     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
     提高至不超过2000元
     日前,烟台市总工会转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鲁会办〔2019〕56号)。

     《通知》提到,我市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元。不得发放现金、代金券,不得发放有关规定禁止发放的物品。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标准不变。依据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各基层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品的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鲁会办〔2015〕10号)。拨缴工会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通知所列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和会员生日慰问的标准,均为上限,各基层工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执行。

请看通知原文: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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