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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烟台工匠”申报选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时间:19-11-0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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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烟台工匠”申报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总工会,昆嵛山保护区和保税港区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市直属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充分发挥“烟台工匠”示范引领和牵引带动作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推动烟台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实施“烟台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烟会发〔2019〕30号)和《关于“烟台工匠孵化行动”的实施意见》(烟会发〔2018〕25号)《“烟台工匠”选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第三批“烟台工匠”申报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选树数量

选树范围: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选树数量:全市选树命名第三批“烟台工匠”10名。

二、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一)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注重荣誉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原则上从已命名为县(市区)级工匠的人选中竞争择优产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三、选树流程

(一)广泛发动阶段(2019年11月中旬至2020年1月15日)

市总工会制定出台“烟台工匠”选树工作安排及具体宣传方案。各级工会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通过“专题宣传”、“技能竞赛”、“创新成果展示”、“寻找身边的能工巧匠”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层层组织发动,层层寻找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能工巧匠、创新达人。

(二)推荐阶段(2019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工会推荐。根据“烟台工匠”选树范围、条件和要求,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1—2名人选。保税港区和昆嵛山保护区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单位工会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工会可根据各自情况,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人选。

2.社团推荐。各市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根据“烟台工匠”选树范围、条件和要求,向市总工会推荐1—2名人选。

3.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选树阶段(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0日)

1.组织初审。根据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标准条件,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等形式要件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确定30名“烟台工匠”候选人。

2.专家评审。组织相关行业(工种)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在专家“背靠背”评审、分组讨论和集中讨论评审的基础上,投票确定20名“烟台工匠”提名人选。

3.网络投票。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20名“烟台工匠”提名人选及简要事迹,发动公众通过烟台工会网和烟台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以投票方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烟台工匠”。

4.差额考察。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权重占90%)和网络投票情况(权重占10%),按照一定比例研究确定“烟台工匠”考察人选,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5.提名公示。依据实地考察情况,按照“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研究提出“烟台工匠”人选公示名单,在征求烟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烟台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命名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发文公布并颁奖。

(四)集中宣传阶段(2020年4—5月)

市总工会研究制定“烟台工匠”宣传方案,联合有影响力的媒体,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推出深度报道、专题栏目,多角度、多渠道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舆论导向和浓厚氛围。

四、命名奖励

1.2020年五一节前夕,市总工会授予“烟台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奖励。对其中附合条件的,同时授予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优先推荐“烟台工匠”参加更高层次先模人物的评选。

2.组织参加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考察和疗休养等活动。

3.组织“烟台工匠”进行巡回报告。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1)。

2.推荐人选汇总表,A4纸打印(见附件2)。

3.视频资料(mp4格式,30M以下,不低于1920×1080像素,不长于5分钟)。

4.其他相关资料,如:个人工作简介、主要事迹及证明材料,创新成果介绍等,包括图片、第三方或鉴定机构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获奖证书、技术和成果转让推广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PPT文件上报)。

5.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280×382,不大于40KB)。

6.所有材料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推荐申报表(一式五份)和汇总表同时上报纸质版。

联系人:李云强、盛建辉,联系电话:6666909、6896719。

邮箱:ytghsjh@126.com。

报送地址:烟台市总工会技协办(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5-1号711室,邮编264003)。

 

附件:1.“烟台工匠”推荐申报表

      2.“烟台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 

 烟台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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