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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来源:宣教部时间:19-11-2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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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职工群众: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当前,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集结号”。工人阶级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全市每一名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积极行动、争当表率,为烟台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勇立新功。在此,我们向全体百万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站位,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引领者。广大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要以“当好主人翁、聚力新动能、建功新时代”劳动竞赛、“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为载体,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文明创建重要意义,弘扬传统美德,倡树文明新风,争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兵。

  二、提升素养,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推动者。文明城市人人共创,文明成果人人共享。广大职工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应该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我们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示范引领家庭、单位、社区的时代新风。认真学习并传播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积极参加市总工会举办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答题活动,主动参与本单位或社区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学习等群众性活动;要讲诚信、懂礼貌、有道德,遵纪守法、和谐相处、友爱和睦、勤俭节约、尊老爱幼、文明谦让,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三、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践行者。广大职工要自觉遵守“烟台市民文明公约”,自觉克服和抵制有损形象、有害文明的不良行为。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践行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商等时代新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叫响和实践“文明使者从我做起,文明行动向我看齐”的口号,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遵章守法,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维护城市公共设施和交通秩序,不违法违纪违规,共同营造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

  四、乐于奉献,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志愿者。全市职工都应当积极关注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身体力行参与扶贫济困、环卫保洁、文明出行、邻里守望等公益服务,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双报到”进社区服务活动等,自觉维护所在小区、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问卷调查,监督、劝导不文明行为,用文明方式影响他人,传播文明城市好声音,汇集文明创建正能量。

  文明绽放希望,奉献成就梦想。全市百万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用你我的辛勤和付出,为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贡献力量;用你我的热情和汗水,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让家园更美丽,让明天更美好!

  烟台市总工会

  2019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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