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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新春走基层】“让农民工薪情无忧过好年”——岁末探访烟台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

来源:时间:20-01-1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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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辛辛苦苦工作一年的农民工们最大的心愿无疑是带上工钱回家团聚,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团圆年。

  今年春节,农民工是否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薪资?工会怎样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遏制欠薪事件的发生? 1月8日,《工人日报》记者走进山东烟台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寻找答案。

  工会建起法律援助站

  “您好,这里是烟台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有什么可以帮您?”

  “您别着急,情况我基本了解了,我建议您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工会会指派律师免费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具体事宜您可以来市总法律援助服务站做进一步沟通……随时欢迎您来访。”

  随着电话接通,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一天的工作就这样紧张有序地开始了,坐班律师杨雪美一边详听对方情况,一边记录。

  “临近春节,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迎来了工资结算高峰,工资是农民工最关心的事情,相关的法律咨询也变多了。”杨雪美向《工人日报》记者介绍,“就在几天前,服务站杨希勇律师仅用一周时间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欠薪案件,为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0296元。”

  去年“双11”前夕,李德秋等8人通过微信应聘了快递分拣员的工作,每天工作10至15个小时,每小时15元,工资半个月结算一次。前几次的工作,都按时结算了。但后来两次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却找不到招聘他们的人了。他们找到快递企业,被告知已经将分拣业务外包给威海某物业公司,他们多方打听找到该物业公司,又得知该业务实际由烟台某劳务公司承包,每月20万元已经支付给了劳务公司。偏偏烟台这个劳务公司的负责人电话不通,他们在该公司注册地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

  无奈之下,去年12月26日,他们来到服务站寻求法律帮助。杨希勇律师接待了他们,认真记录他们追索工资的经过和有关事实后,联系到了快递企业负责人。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协调,杨希勇帮助快递企业落实职工身份和工资数额,在2020年1月3日,这8名农民工领到了拖欠的工资。

  这样挂牌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在烟台市有23家,现有律师136人。

  现场答疑解惑

  “法律援助服务站是市总坚持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打造‘1+3’联动维权服务模式(‘1’就是建立一批市级法律援助服务站;‘3’就是建立联合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3项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经常穿行在各个服务站之间的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张洪军介绍,“临近春节,烟台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将最大程度满足农民工的法律需求,让他们‘薪情无忧’过个好年。”

  2018年,烟台市总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命名“烟台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并在三和德通等10家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市级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法律援助律师团从事领域涵盖民商法、劳动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服务站实行首接律师负责“一站式”服务,从联合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方面入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共受理完成职工咨询、调解案件369件次,法律援助案件37件,涉及职工90余人、金额400余万元。

  此外,法律援助律师团还参与市总“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宣传、培训服务。

  8日下午,记者跟随服务站邹秀圆律师来到市总工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活动烟台市莱山区初家大集专场,发现有不少农民工慕名前来现场咨询。

  “一个工友在工地上严重违反机器操作规程,用右脚踢正在高速运转的机器,导致其右脚被机器绞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来自河北邯郸的农民工孙建国上前询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归责原则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发生伤害的,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或视同工伤情形,都应认定为工伤,至于员工是否存在过错等,则在所不问。如果有工人因违反机器操作规程造成伤害,有可能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有关处理,但不可剥夺其进行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邹秀圆回答道。

  听完答复,孙师傅连连点头:“这下我明白了,我赶快回去和他说一说,我们心里有底了!谢谢,谢谢!”今年开始,烟台市总工会还要投入更多的物力、财力,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案源、有绩效“六有”标准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全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市辖区2公里范围内、非市辖区半小时工作圈全覆盖。(本报记者 杨明清 本报通讯员 宋洁)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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