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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疫情防控典型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来源:烟台市总工会时间:20-02-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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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区总工会,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总工会,昆嵛山保护区和保税港区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单位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工会: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以及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及相关单位职工舍小家、顾大家,把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使命放在心头,把遏制疫情蔓延扩散的责任担在肩上,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此,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荐疫情防控典型集体和个人活动,及时发现、培养和宣传典型,营造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一、推荐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车间班组,发挥重要作用的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

  二、推荐要求

  1.  推荐条件: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认识疫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复工生产,充分发挥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

  (2)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权威信息、准确解读防控措施、有效疏导恐慌情绪,引导职工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对负面舆情、不实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职工返岗前后,在日常疫情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

  (3)医疗、公安、城管、交通等疫情防控单位,在医疗救治、公共安全,确保水、电、气、暖和交通运转有序,全力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中,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车间班组和职工。

  (4)在研发、生产疫情防控相关物品过程中,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班组和职工;

  (5)在组织动员发动广大职工做好产品研发、全力抓好生产、保障产品供应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

  (6)为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关键岗位职工发挥作用,提供优质服务;为疫情防控职工群众坚守岗位做好保障,表现突出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

  (7)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领域,引导农民工正确理解当前形势,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帮扶不能返岗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

  2.推荐数量:

  推荐数量不限,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总工会,昆嵛山保护区,市直属单位等原则上不少于1个典型。市总工会宣教部将定期通报各单位推荐情况。

  3.证明材料:

  推荐对像需提供简要事迹(200字以内),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真实感人,重点突出;

  推荐对像提供有关视频和照片的,请署明拍摄作者及联系方式,被采用的,给予作者一定稿酬。

  4.报送地址:

  (1)电脑端:请登录烟台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www.ytghw.org.cn/),点击下图进入报送页面,或点击首页飘窗,进入报送页面,进行申报。

  (2)手机等便携设备端:请长按下方烟台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后点击下方自定义菜单“惠工活动”——“防控典型推荐”,上传即可。或登录齐鲁工惠APP烟台站,点击首页“关于推荐疫情防控典型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轮播图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烟台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齐鲁工惠烟台站APP二维码:

  三、审核宣传工作

  1.市区总工会,开发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总工会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后台审核、上报工作。

  2.报送事迹材料经市总工会宣教部和基层部审核后,在烟台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烟台站APP上进行集中展示,并向烟台各主流媒体推送。

  3.各单位要及时发掘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积极营造担当作为、无私奉献、自立自强、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汇聚磅礴力量。

  联系 人:邵华、卢伟、孙德益

  联系电话:6254080 6684021

  烟台市总工会

  2020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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