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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会多措并举聚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来源:时间:20-03-1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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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按照全省稳就业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十项措施》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市总工会印发《烟台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助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贡献“工会方案”。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在前段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八方面举措,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落实“六稳”要求,大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贡献力量。

  二、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

  依托“齐鲁工惠”APP、烟台工会微信公众号、烟台工会网、报纸报刊以及企业网站等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及上级工会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思想阵地建设,充分开动工会宣传机器,通过“两微一端”等各种形式,及时宣传抗疫形式、抗疫方法,帮助企业和职工正确应对疫情防控,及时了解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印发《致全市返岗职工的一封信》,发出《在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中充分发挥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倡议》,开展《烟台职工“宅家作品创意秀”系列活动》,推荐疫情防控典型集体和个人,及时发现、培养和宣传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个人,汇聚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

  三、开展线上线下工会促进就业服务。

  与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市县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媒体,进一步畅通就业渠道,主动采取内引外连、上下互动、平台共享等措施,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充分发挥“齐鲁工会”APP就业服务模块作用,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企业与劳动者通过网络实现供需对接。注重发挥工友创业园、农民工培训基地等社会资源的作用,鼓励开展网上培训,引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本领。

  四、积极协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各级工会要动员职工认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和安全生产,引导职工牢固树立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坚定信心,确保企业平稳复工复产。加强与企业行政的沟通,协助行政开展集中返企职工的交通组织和服务支持,配合开展远程精准推送岗位、点对点返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任务,配合企业行政合理科学安排复工复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等活动,确保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尽可能减少疫情影响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加强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查保促”活动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确保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配齐防护设备用品、排查消除安全和防疫隐患、工作场所杀菌消毒等防控工作,确保实现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双赢。

  五、扎实开展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活动。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行动落到实处,市总工会拨付专项防疫资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卫健部门提供的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为每名一线医务人员家庭配备“一对一”联系人,及时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家庭的工作情况和生活需求,积极协调解决。通过“齐鲁工惠”APP、微信公众号、上门服务、志愿帮扶等方式,依托专业力量对有需要的一线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每周为赴鄂和省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家庭配送一份爱心蔬菜,直到疫情防控任务结束。视情根据卫健部门名单开展市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爱心蔬菜配送工作。所需费用,由省、市工会承担。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

  六、发挥职代会作用,落实协商沟通机制。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下发以“同舟共济渡难关深化协商构和谐”为主题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通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在基层落实。企业、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研究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疫情防控期间弹性工作方案,尽最大努力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职工岗位特点,把疫情防控、劳动保护、职工健康体检等事项纳入集体协商范畴、作为必谈事项。大力推动行业协商,不断提高协商覆盖面。依法落实职代会职权,严把企业用工、职工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关口,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切实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职工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确需裁员的,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协助政府做好分流安置,尽可能多转岗、少下岗,多就业、少失业,推动国家稳就业政策落地见效。

  七、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返岗复工期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疫情期间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加强女职工生育保护,维护其劳动经济权益。持续推进“妈妈小屋”规范化建设,选树20个“妈妈小屋”示范点,提升服务品质,更好地为女职工服务。关注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或因企业不能正常开工生产而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对符合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的,将其纳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给予生活、助学、医疗、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帮扶救助;发挥困难职工联系人作用,协助在档困难职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市县“向日葵”心理关爱服务团专家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免费公益服务,为职工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探索网上小视频关爱讲座,为职工进行心理援助和疏导服务。

  八、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正确引导职工,与企业合力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工会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了解掌握企业用工和职工队伍稳定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关注企业用工情况,加强工作调研,充分发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联合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开展联合调解,积极多元化化解劳动争议。依法查处用工违法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力度,坚决维护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稳定。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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