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工会:开展“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4月24日上午,市总工会“1+3”集体合同集中签约仪式在第二污水处理厂会议室举行,各镇街工会负责人,部分企业及职工代表、工资协商指导员参加仪式活动,市人社局、工商联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岐三主持会议并讲话。

签约仪式上,山东中昌集团田英新代表企业方与工会主席陈广杰共同签订“1+3”集体合同。“作为基层工会,要发挥好企业工会作用,在职工与企业之间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共同带领全体职工面对新问题和挑战。”陈广杰说。

据工资指导员介绍,在前期充分沟通协商、履行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共有20多家完成签约。下步,市总工会将采用集中要约与单个要约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化指导合同签订,凝聚各方共识,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动员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稳定就业岗位,拓展协商内容,提升协商质量,保护和调动企业与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近年来,市总工会始终坚持以服务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协商有效回应解决职工诉求,帮助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推动企业健康发展。通过集体协商把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应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补充保险和福利、职工培训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进行的集体协商,签订“1+3”集体合同,能够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职工来讲,可以了解企业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企业发展;对于企业来讲,可以了解职工真实诉求和意愿表达,施策更加精准,让职工共享发展红利的同时也能实现企业共建。(张君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