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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信得过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1-04-2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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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总工会、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市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开展“职工信得过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标准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1.受聘于工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

  2.承办维护职工、工会合法权益法律事务的律师。

  (二)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2.工作突出。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参与、办理职工涉诉或非诉法律服务事项达到20件以上,或者所承办的维权事项有较大社会影响;勤于钻研业务,在劳动争议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有从事诉讼、仲裁、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在律师行业、职工和工会组织中的认可度较高;在扶弱助困、奉献社会、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合法权益方面成绩突出。

  3.品行优良。坚持依法规范执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2017年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评选数量

  全市择优评选命名“职工信得过杰出律师”和“职工信得过律师”各10名。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区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总工会或者司法局进行申报属于市直属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隶属关系上报市司法局。

  (二)推荐。推荐工作以区市为单位进行。各区市总工会会同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属于市直属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隶属关系上报市司法局。

  本次评选活动自本通知下发后开始组织进行,6月30日前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以区市为单位报送至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评审

  1.材料审核:对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进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评审:组委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综合各候选人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投票产生“职工信得过律师”。

  (四)公示

  评选结束后,在烟台工会网上进行公示。

  三、评选机构

  由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成“职工信得过律师”评选活动组委会,决定评选工作的重大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信得过律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表中“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内容突出工作业绩,如办理维护职工权益法律事务情况(数量、影响力、典型案件情况),为工会工作服务情况,参与其他公益活动情况等。

  2.每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5份,A4纸双面打印、篇幅2500字左右,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盖章证明内容属实。事迹材料应根据“评选标准”的要求撰写。

  3.每名候选人的身份证、执业证以及事迹材料涉及的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2张。

  (二)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于6月3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ytgonghui_bz@163.com,并打电话确认。

  五、其他

  1.律师事务所因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负有责任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不得申请参评。

  2.申请参加评选的律师受到投诉,至申请日前仍无调查处理结论的,不交付评审。

  3.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工信得过律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择优的原则,严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马晓雯

  电话:0535-6896709

  邮箱:ytgonghui_bz@163.com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人:刘翔宇

  电话:0535-6245434

  附件:“职工信得过律师”候选人推荐表

  烟台市总工会    烟台市司法局

  烟台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薛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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