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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改小课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一)

来源:烟台市总工会时间:2023-07-27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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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广大产业工人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产改的背景和重大意义,特别是了解《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举措以及改革与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职业发展等的密切关系,从今天起,“齐鲁工惠”APP·烟台站推出【产改小课堂】专栏学习活动。一起进入今天的学习。

  Q1:产业工人是指哪些人?

  传统意义上,产业工人是指在现代工厂、矿山、交通运输等企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人为生活来源的工人。2017年,《新的使命和担当--〈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解读》一书中提出,我国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与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人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近年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使得新职业不断涌现,自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发布以来,国家发布4批共56个新职业,涵盖了制造、餐饮、建筑、金融、环保、新兴服务等多个行业。

  目前,超过八成产业工人集中在第二产业,近八成产业工人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

  Q2:党中央、国务院为什么要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制定《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1)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党最坚实最可靠的执政基础。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的思想政治引领,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坚定产业工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自觉信念,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产业工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就是要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回应广大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多渠道助力产业工人享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人、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充足的生活福利、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增强广大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Q3: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举措和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强调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主要改革举措包括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5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

  Q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如何组织推进的?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由全国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

  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来,通过在国家和省(区、市)两个层面,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组织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2017年,全国总工会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部委作为成员单位,中央宣传部等22个部委作为参与单位,组成全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各省(区、市)均已成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领导机构,目前有23个省(区、市)的省委副书记、6个省(市)的省委常委担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各地方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项规划或将其纳入地方整体规划,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或督查范围,压紧压实责任,创新改革举措,狠抓任务落实。

  2021年,全国总工会成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牵头抓总职责,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部署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交流活动,加大成员单位间的协调推进力度。推动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评价考核机制、全国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专题培训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机制、分类指导机制等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协调联系、综合指导、经验交流和组织推进。

  Q5:与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文件有哪些?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

  制度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出台相关制度文件90多个,其中全国总工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20多个,涉及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

  与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文件主要有:

  (1) 思想引领方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职工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2) 建功立业方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2021-2025年)》等。

  (3) 素质提升方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在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中作用的意见》《职业教育法》修订等。

  (4) 地位提高方面:《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5) 权益维护方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会法》修订等。

  (6) 职业发展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等。

  Q6:产业工人队伍为什么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这是方案的第一条措施。

  工人阶级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是党坚实可靠的阶级基础。产业工人是民族精神的传承者、弘扬者,是时代精神的创造者,也是社会新风的培育者、引领者。一代又一代中国产业工人以实际行动塑造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孕育产生了王进喜、包起帆、许振超、郭明义、巨晓林、高凤林等一批又一批时代楷模。他们为中国精神注入了强大能量,成为广大劳动群众的光辉榜样,调动了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当前,产业工人队伍拥护党、爱国家、爱岗位、重实干,保持了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先进性。但也要看到,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产业工人也存在主人翁意识淡化、自信心不足、缺乏身份认同感等问题。这就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品格,不断增强工人阶级的凝聚力、向心力,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用实际行动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Q7:新形势下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将如何开展?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

  新形势下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首先就是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注重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小微企业就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主体的实际,更加重视发展农民工入党工作,把更多优秀农民工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同时,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员作用的全覆盖,建设一个能够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伴随着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优秀产业工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的成为先进模范人物,有的走上了各级党政领导岗位,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Q8: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将如何得到保障?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

  党和国家对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对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始终是充分肯定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5年来,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了有效保障,明确了产业工人在各级党组织和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的代表大会中代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截至2021年12月,在省级工会兼职副主席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有70人,占58.3%;2018年以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产业工人比例均超过40%;在2020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一线工人和企业技术人员占比71.1%。

  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将进一步探索和实施保障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充分发挥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

  Q9:如何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这是优化产业工人成长环境、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社会地位的重要举措。

  201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中央电视台推出8集系列节目《大国工匠》。节目播出后反响巨大,工匠故事迅速走红。之后,全国总工会与中央电视台连续制作播出9季《大国工匠》专题片,在全社会进一步引发热烈反响。“工匠精神”入选“2016年十大流行语”。2019年,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了长篇小说《高铁作证》,讲述了高铁建设者攻坚克难、开展科技攻关的感人故事,2021年小说同名电影在全国上映,引发热议。近年来,中央宣传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最美职工”等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中国梦·劳动美”五一特别节目,发布9届全国“最美职工”91人次,发布3届“大国工匠年度人物”30名。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的名字和事迹被公众所熟知,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浓厚。

  按照《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各级将继续加大对优秀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展现产业工人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讲好劳模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切实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Q10:国家将如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技术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提高产业工人待遇,先后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着力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护薪”行动。全国总工会编写《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手册》,引导各地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建立协商协调机制。

  党和国家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责任编辑:烟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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